委托管理合同

时间:2024-07-07 13:49:55
委托管理合同范文合集9篇[此文共20418字]

委托管理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管理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管理合同 篇1

委托人:

管理人:

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管理人为____市对口支援和田地区交钥匙援建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机构库入围单位,负责对委托人指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为保证援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管理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县人民医院

(三)管理工程的预计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以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与服务的职责和内容

管理人代行援建项目的项目法人主体职责,负责援建项目工程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监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决算直至项目整体移交等(交钥匙)组织实施和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负责组织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与报审;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交通、人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有关审批手续;负责援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等的选择确定,以及相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负责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移交;负责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负责整理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对管理工程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和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核心义务是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并对各项管理和控制工作承担完全责任。

三、项目管理期限

450个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等,保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的合格标准,保证竣工工程达到规定的使用功能要求。

五、项目管理报酬

项目管理报酬按照国家和____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

委托人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1.27%向管理人支付项目管理报酬。该项目管理报酬已包括管理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利润及有关税费。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之前,委托人按计划投资额的1.27%向管理人支付暂定项目管理报酬。

六、合同文件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书;

(二)委托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等;

(三)入围通知书;

(四)委托项目管理通知书;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当是相互补充和相互说明的,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顺序进行解释。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三方签订的补充、变更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其解释顺序在相应补充或变更协议中明确。

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条款》定义相同。

八、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____市和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九、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管理人支付项目管理报酬。

十、合同订立

委托人:

管理人:

使用人: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委托管理合同 篇2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对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委托方,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立项批文:

3、建设地点:

4、建设规模: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建设期法人,代表委托方对本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责任与权利。

(2)按项目立项批复,组织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委托方使用需要、建设功能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委托方批准。

(3)负责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方批准。

(5)负责申报规划、建管、投资等有关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6)在公开招标原则下,受委托选择确定勘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

(7)负责设立本工程建设所需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审批的年度计划和工程进度领取建设资金,并按规定使用。

(8)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超出“三控制”范围的调整意见和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方审批执行。

(9)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0)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和管理。

(11)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审批后办理资产登记。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2)负责工程竣工后保修事宜。

2、委托方权力与义务

(1)委托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受托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受托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为受托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审核受托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负责按批准后的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建设资金,并督促建设资金按期支付至受托方项目资金专户。

(5)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帮助受托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负责组织竣工结算验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受托方办理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受托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规定额度以内。

2、受托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审计后造价的_________计取。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受托方提前申报,委托方及时支付。

四、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

施工质量:

五、受托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尽量满足业主工程进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 , 其中开工时间为___________,施工工期为___________。

六、奖惩办法

1、受托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托方给予受托方________奖励。

2、由于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未经委托方批准擅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超出委托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或因组织不力致使工期延迟,委托方有权扣减管理费,并由受托方自有资金弥补损失。

七、其它

1、委托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__,受托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总代表协商制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

同等效力。

委托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帐户: 帐户: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3

单位:(盖章) 时间:年 月 日

广州外国语学校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校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公共部分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水电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7.节能工作。

8.风扇和窗帘每学期清冼二次。

9.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1.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2.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因绿化部分还没有移交暂不作为服务范围)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校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校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根据节假 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

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

3.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电工作。水、电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对校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 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附:后勤管理每月费用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4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种类:建造日期:年 月日

总长: 型深:型宽:

总吨: 净吨: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住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编号:身份证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委托管理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委托受托方________对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委托方,特订阅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立项批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建设期法人,代表委托方对本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责任与权利。

(2)按项目立项批复,组织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委托方使用需要、建设功能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委托方批准。

(3)负责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4)编制适合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方批准。

(5)负责申报规划、建管、投资等有关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6)在公开招标原则下,受委托方委托选择确定勘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

(7)负责设立本工程建设所需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审批的年度记划和工程进度领取建设资金,并按规定使用。

(8)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超出“三控制”范围的高速意见和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方审批执行。

(9)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0)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找方的监督和管理。

(11)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必,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审批后办理资产登记。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2)负责工程后保修事宜。

2.委托方权力与义务

(1)委托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受托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受托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工作,为受托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审核受托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负责按批准后的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建设资金,并督促建设资金按期支付运载受托方项目资金专户。

(5)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帮助受托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负责组织竣工结算验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受托方办理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受托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规定额度以内。

2.受托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审计后造价的________计龋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管理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受托方提前申报,委托方及时支付。

四、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受托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尽量满足业主工程进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 ,其中开工时间为___________,施工工期为_____________ 。

六、奖惩办法

1.受托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托方给予受托方________奖励。

2.由于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未经委托方批准擅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超出委托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或因组织不力致使工期延迟,委托方有权扣减管理费,并由受托方自有资金弥补损失。

七、其他

1.委托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_____,受托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总代表协商制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6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庆昊方·华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座落位置 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妇幼保健院;

南至 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

西至 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

北至 世纪大道 。

容积率:1.2 %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 元/月.平方米;

注: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20xx年月日 0: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1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委托管理合同 篇7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所拥有的“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权

委托,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管理。

第二条 定义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产权属于甲方的“”实施全面的经营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带有卫生间且设施设备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属的各类餐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咖啡厅、酒吧、舞厅、商 场、商务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4、酒店对所拥有的客房、餐厅、健身娱乐、公共场所及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相关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绿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酒店经营所需的水、电力、通讯(包括客房内电话及卫星电视接收线路)、煤气、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以及空调、电梯、卫生、冷藏等设备及设施;

6、酒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所有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 酒店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试营业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与甲方签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权委托并举行酒店试营业仪式的这一天。乙方从试营业日起,享受并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酒店正式营业日”是指酒店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装修、设施设备、物资和资金等均符合正式营业的要求;

(2)酒店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手续证件齐全;

(3)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营业。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的酒店试营业日与该年会计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时,则指从酒店试营业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日为止的未满一年的期间;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终止或期满时,则以当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终止或期满当日为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健身美容、娱乐设施、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营业成本”指餐饮部门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 “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

(1) 酒店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服务用品、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客房佣金、洗涤费、装饰费、差旅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

(3) 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第二章 委托事项

鉴于乙方为酒店专业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乙方为管理方对合同中指定的酒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领导。乙方将本着对甲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使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达到所在地区同星级酒店的先进水平。确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达到并保持“嘉瑞宾模式”的规定标准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为使酒店运营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甲方将经营管理权完全充分地委托给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预该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对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及附件)的限制。

作为对乙方在该酒店实施经营管理的认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还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比例与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费。

本合同规定的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为 5 年。管理期满后,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全权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开业前进行的各种开业准备。

2、从酒店试营业日后,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酒店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日前一天;

2、第二阶段:自酒店试营业之日起满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 对酒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3、随时对酒店财务进行审计,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应该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荐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副经理参与乙方对酒店的经营管理,但 须经管理公司和酒店总经理考核任免;

6、及时完成酒店各种设施的建设,保证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7、及时办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门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续;

8、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9、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煤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

10、保证乙方作为酒店的管理者对酒店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甲方不无 故干涉乙方对酒店的管理;

11、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保证采取必要的行动, 保证酒店经营不受干扰;

12、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试营业日前的职责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下列酒店筹备所需的服务:

1、负责招聘酒店营业所需的各类人员;

2、负责对酒店各类人员按照“ 嘉瑞宾模式 ”进行培训;

3、负责进行酒店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等宣传事宜;

4、负责为甲方列出采购清单及采购计划(采购时间表),使乙方按时采购。

5、应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解决在酒店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负责酒店试营业仪式。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在酒店试营业日前向甲方提交开业前预算,预算项目包括员工培训、酒店筹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所需工资、福利等费用、广告、宣传、试营业仪式、开业典礼以及试营业期间的一切费用预算。此预算提交甲方后,甲方应示意见。如甲方三十日内未做出任何反应,则可视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开业前预算后,应按双方商定日期将这笔款项划拨至酒店的银行帐号。

乙方应在试营业日后120 天内向甲方提交使用这笔款项的帐目。如酒店试营业期间的实际费用超过开业前预算,则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补足;预算如有剩余,乙方应将余额退还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则构成对本合同条款的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甲方确认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单据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开业前预算范围内而又因筹备酒店开业而引起的费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单据后30天内,按单据上标明的币种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五章 乙方在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的职责

第九条 在酒店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宾模式)的标准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使酒店的服务水平不低于国内同类星级酒店的水平。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完全拥有对酒店的管理权;在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酒店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2、负责招聘、任免、辞退酒店各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

3、负责拟定酒店经营管理机构;

4、拟定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5、负责对酒店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6、负责对酒店内商场、各餐厅、卡拉OK、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签约,经甲方同意并授权后签订上述合同;

7、负责签订酒店经营中所需的各类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不含任何借、贷款合同);

8、购买酒店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负责酒店的广告和市场促销工作;

10、负责酒店进行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年终前30日内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 预算、市场预测分析及销售计划。固定资产等的购置计划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如甲方在有关会计年度开始后30日内未对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甲方已批准上述文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上述文件;

12、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务报告;

13、乙方应在将酒店每月的经营利润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项后,于次月15日前划转甲方指定帐号,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项的范围和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后45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该报表。

15、乙方在经营管理酒店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 管理目标、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二条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为

第十三条 管理费的标准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从试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 1.6 %计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费从试营业日开始收取,按年经营利润的 3 %计取。

第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月营业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月十五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效益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第二条规定的年经营利润额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五条 酒店筹备期间管理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从乙方管理人员进入酒店开始筹备工作起,甲方以酒店总建筑面积为标准,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币的筹备期酬金,直至酒店试营业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酒店应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额的大修理费用,用作酒店设备设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费用应事先有计划并报甲方认可。大修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营业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提出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每年度的大修理费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额,不再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应视同经营利润返还甲方。如有较大的大修理项目导致当年提取的大修理费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九章 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拥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资产。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经营和使用酒店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处理用大修理费用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处理所获款额,纳入酒店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如需对酒店的资产的产权进行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十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酒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参照《会计法》、《财务通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酒店的财务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甲乙双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机构或人员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核时,乙方应予同意,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提出酒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动用工计划,按照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对集团北方地区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制订酒店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与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酒店员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总收入为税后收入。

第二十八条 酒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员(以下称外派人员)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内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列入酒店费用。

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税后总收入根据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书面公布的嘉瑞宾集团外派员工待遇标准(以后每年按嘉瑞宾集团所属酒店工资总额增长比例同步递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外派人员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则按上述待遇标准÷30×实际受聘日计算所得。

外派人员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数和休假次数,由酒店总经理根据嘉瑞宾集团规定和酒店经营情况统一安排。探亲交通费在酒店报销。

第十二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三十条 服务商标的使用

1、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对外文件、宣传促销资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的企业形象标准和CI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酒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报经嘉瑞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宾”中英文字样对酒店冠名。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服务商标使用权同时终止。如甲方要求继续使用“嘉瑞宾”服务商标,乙方可考虑按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保险公司为酒店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需的酒店财产和责任险项,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经营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险项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险费等有关事宜应参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实施酒店管理。

如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酒店进行改造、修理或其他处置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批准,如果时间紧迫不能及时报请甲方批准时,乙方必须由总经理牵头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书面批准迟缓,以致未能及时实施改造、修理及其他处置导致任何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按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预期管理酬金计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实际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总额)。对需要遣散的员工,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导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员,由甲方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安置费用。

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计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义务,导致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或导致严重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6)酒店正式营业后,酒店总经理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办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报年度经营预算方案,同时报甲方审批。包含试营业期在内的第一个年度以开拓市场为主,不进行经营指标的考核,从第二个经营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同意的经营指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总经理,如连续二年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应对乙方总经理班子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可视经营状况和嘉瑞宾集团同类企业当年的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履行义务。

第三十九条 由于旅游市场发生行业公认整体不景气和发生整体性突变等因素,影响到年度指标任务的完成时,双方对年度经营指标应另行协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委托管理合同 篇8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 篇9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_______的饮食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坐落位置: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详见图(附件一)。

5、厨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图(附件二)。

6、现有设备: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时另签设备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项目委托方——_________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委托服务经营事项

________________饮食服务。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五条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是指乙方根据本中招标项目要求所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

2、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房屋及设备折旧费_________年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

3、支付方式为:每年按10个月计,每年8月和1月假期时间除外。乙方须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合同实施奖惩。

4、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和乙方一年内超出_________元(不含_________元)的部分费用。

5、甲方负责在食堂第四层免费提供建设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作为乙方的工作场地。

6、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_________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该年度政府主管部门有同类考核的,甲方认可该项考核结果,不再进行重复考核。考核评分参照_________、师生满意度等基本内容,由双方协商制订。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10、甲方有权核查饮食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为_________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4、对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7、乙方每月须向甲方提供月报表,每半年就财务开支情况向甲方作出说明,同时须按时交纳房屋设备折旧费。

8、承担食堂全部的水电费和燃气费。

9、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一年内_________元,含_________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10、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五证齐全(身份证、外来人员用工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健康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广州市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选安排。

11、乙方承担饭堂的一卡通收费终端使用费。

第八条服务质量

除前述的标准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属乙方责任的火灾、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并承担经济和法律全部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均有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因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与保质单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积极配合。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质单位负责;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保质期满后,房屋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在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__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律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